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094_2.4.1. 總復活

2.4.1. 總復活

§ 1. 總復活

義人與不義之人都將經歷總復活,這在基督徒中間並無疑義。早在《但以理書》12:2 就已說道:「睡在塵埃中的,必有多人復醒。其中有得永生的,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。智慧人必發光,如同天上的光;那使多人歸義的,必發光如星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這項預言,我們的主毫無保留地重申了:「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。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出來: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。」(約 5:28-29)又說:「當人子在他榮耀裡,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,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。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。」(太 25:31-32)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申辯時(徒 24:15),宣稱他自己與他祖宗所信的,正是「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」。約翰(啟 20:12-13)說:「我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。」

總復活的時間

聖經對此主題的一貫表述是:這場總復活將發生在「末日」,即基督第二次降臨時。聖經使用相同的表達方式來指稱基督的子民復活的時間,以及總復活發生的時間。若排除《啟示錄》10:4-6 這段有爭議的經文,聖經從未提及除了一次復活之外的其他復活。根據聖經,死人將一同復活,有的得永生,有的受羞辱並永遠被憎惡。當基督降臨時,凡在墳墓裡的都要出來,有的復活得生,有的復活定罪。在《帖撒羅尼迦前書》4:16 中所說的「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」,並非意味著會有兩次復活——一次是基督裡的人,另一次是不在祂裡面的人。使徒在此討論的是另一個主題。他用這項保證來安慰帖撒羅尼迦人:他們在耶穌裡睡了的朋友,絕不會錯過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榮耀。當時活著的人,絕不會「防礙」(i.e.,先行於)那些睡了的人;相反,在基督裡死了的人,會比當時活著的人改變之前先復活;隨後,兩者都要被提到雲裡,在空中與主相遇。平行的經文是《哥林多前書》15:51-52:「我們不是都要睡覺,乃是都要改變,就在一霎時,眨眼之間,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。因號筒要響,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,我們也要改變。」

在《哥林多前書》15:23-24 中,使徒在談論復活時說:「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:初熟的果子是基督;以後,在他來的時候,是那些屬基督的。再後,末期到了。」這段經文常被理解為復活按以下次序發生:(1)基督的復活;(2)祂子民的復活;(3)其餘人類的復活。由於基督的復活與祂子民的復活之間隔著漫長的間隔,因此神子民的復活與總復活之間也可能存在長短不一的間隔。這種解釋假設此處所用的「末期」(end)一詞,意指復活的終結。然而,對此可以反駁:(1)這與新約中一貫的「用語習慣」(usus loquendi)相悖。當「末期」以此方式使用時,在其他地方總是意指世界的終結。在《箴言》4:7(譯註:原文疑為引用誤植,應為彼前4:7)說:「萬物的結局近了。」《馬太福音》24:6 說:「結局還沒有到」;第14節說:「然後結局才來到。」《馬可福音》13:7、《路加福音》21:9 亦然。在所有這些經文中,「末期」皆指世界的終結。(2)同義的表達方式有助於解釋該詞的含義。門徒問我們的主:「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?」基督在回答該問題時說,某些事情將會發生,但「結局還沒有到」;隨後又說「然後結局才來到」(太 24:3-14)。相同的表達方式在《馬太福音》13:39、28:20 及其他地方也具有相同的含義。(3)第24節緊接著的內容似乎對此解釋具有決定性。所說的「末期」是指基督將國交與父神的時候;也就是說,當整個救贖大工已經完成之時。(4)此外必須指出,在《哥林多前書》第十五章中,保羅從頭到尾完全沒有提及惡人的復活。整章內容皆關乎信徒的復活。這正是哥林多的異端分子所否認的;而這正是使徒致力於證明其確鑿與可羨慕之處。基督確實從死裡復活了;因此祂所有的子民也必復活;但各人按著自己的次序:首先是基督,然後是屬基督的人;接著就是末期;萬物的終結。若將此處引申為另一場總復活,便是引入了一個與當下主題完全無關的議題。

邁爾(Meyer)儘管將第24節中的 τ έ λος(末期)指向復活,但他仍表示:「新約的一貫教義(撇開《啟示錄》不談)是,隨著基督的降臨,『此世代的終結』(finis hujus sæculi)便與之相連,因此第二次降臨是前彌賽亞時代的終結,也是未來世界時期的開端。」

路塔特(Luthardt)說:「然後,在復活之後,末期才來到;這末期並非復活的終結——即非信徒的復活——而是絕對的終結;歷史的終結。」至於萬物的終結是緊隨信徒復活之後,還是許久之後才發生,在他看來是另一個問題。他承認普遍的觀點是:基督的降臨、死人的總復活、末日審判、世界的終結,以及新天新地,將同時發生。他自己的觀點則有所不同。

新約確實教導總復活將發生在第二次降臨時,理由如下:

  1. 來自以下經文:在上述引用的《但以理書》經文中,義人和惡人將一同復活;一個得永生,另一個受羞辱並永遠被憎惡。這段經文我們的主重申了,說:「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出來: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。」(約 5:28-29)在《馬太福音》25:31-32 中說,當人子在他榮耀裡顯現時,萬民都要站在他面前。《啟示錄》20:12-13 也說了同樣的話。在《帖撒羅尼迦後書》1:7-10 中教導說,當主耶穌從天上顯現時,祂要報應那些不認識神和不聽從福音的人,並在一切信的人身上得榮耀。在所有這些經文中,義人的復活被宣告與惡人的復活是同時發生的。
  2. 另一類經文教導義人的復活將發生在「末日」,因此並非發生在該事件的一千年前。例如,馬大在談到她兄弟拉撒路時說:「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,他必復活。」(約 11:24)我們的主在《約翰福音》6:39 說,父的旨意是「叫我所賜給他的一切,一個也不失落,在末日叫他復活。」這項宣告在第40、44、54節重複出現,參見第12:48: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,就是我所講的道,在末日要審判他。」誠然,「末時」、「末日」、「日子盡頭」、「世界末了」這些表達在聖經中常被籠統地使用。它們往往僅指「未來」。但這並不適用於這些經文中使用的 ἐ ν τ ῇ ἐ σχ ά τ ῃ ἡ μ έ ρ ᾳ(在末日)。「在末日」是一個已知且明確的時期。此外必須記住,預言中發生在「末日」的事,在其他地方被說成是發生在基督顯現於榮耀中之時。
  3. 第三類經文教導聖徒的復活將發生在審判之日,並與該事件相連。根據聖經的一般表述,當基督第二次降臨時,死人將復活,萬民將受審判,現有的秩序將終止。天必留祂,「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。」(徒 3:21)這 ἀ ποκατ ά στασις(復興)意指「萬物恢復到其先前更完美的狀態」。這種圓滿可以被稱為「復興」,這是隱喻一個回歸自身的圓圈,或者更可能因為它確實涉及治癒所有可治癒的混亂,並使神所揀選的一切恢復與神的交通。在這一偉大循環完成其旋轉,且這一偉大的救贖過程達成其目的之前,復活並升天的基督其榮耀的身體,不僅可以,而且必須作為達成該目的之既定媒介,居住在天上,而非地上。

總復活被描述為與末日審判相連,見於《馬太福音》24:30-31、25:31-46,《帖撒羅尼迦後書》1:7-10 等處。關於這一點,尤利烏斯·穆勒(Dr. Julius Müller)博士說:「聖經的明確教義是,死人的總復活與當時活在世上的信徒之變形是同時發生的,這將發生在世界(或歷史)的終結時,即基督為審判和榮耀祂的國度而再臨之時。隨著基督國度的圓滿,以及與之相連的『我們身體得贖,脫離敗壞的轄制』(羅 8:19-23),使徒在這一深奧的經文中,闡明了地球本質的更新及其被提升至參與神兒女榮耀的過程,也與這些事件相連。由於人的身體與自然界有著密切的關係,若不假設外部世界作為其新生命的舞台也相應地提升,就幾乎不可能對身體的復活形成任何概念。根據使徒的觀點,這種自然的更新,即新天新地,是以現今世界的毀滅為前提的。」對於這些符合教會普遍教義的觀點,蘭格(Lange)表示完全贊同。

唯一似乎教導身體有第一次和第二次復活的經文——前者僅限於殉道者及部分聖徒,後者包括「其餘的死人」——是《啟示錄》20:4-6。必須承認,若單看這段經文,它似乎確實教導了以此為基礎的教義。但是:

  1. 聖經解釋的一條健全原則是,晦澀的經文應當以與清晰經文相符的方式來解釋。將預言和詩歌中象徵性、比喻性的語言作為解釋聖經中簡單教義性散文的準則,是不合理的。將眾多經文從其自然含義中抽離出來,以使其符合單一一段含義不明的經文,同樣是不合理的。
  2. 人們公認《啟示錄》是一本晦澀的書。幾乎每一位讀者從自己的經驗中都知道這一點;儘管有少數人想像它很淺顯,但它所遭受的無窮無盡的解釋多樣性證明了這一點。這種多樣性不僅存在於不同類別的註釋家之間(如理性主義者與正統派),甚至存在於同一類別、同一學派的註釋家之間。這一點適用於整本書,對於我們正在考慮的這段經文尤為適用。
  3. 聖經既談到屬靈或比喻性的復活,也談到字面意義上的復活。這種比喻既用於個人,也用於群體。死在過犯罪惡中的罪人,被說成是在基督耶穌裡被喚醒並復活(羅 6:1;弗 2:1)。整個群體從沮喪和苦難中被提升時,在預言性的語言中被說成是從死裡復活(羅 11:15;賽 26:19)。「死人要復活,屍首要興起。睡在塵埃的啊,要醒起歌唱!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,地也要交出死人來。」(結 37:12)「我要開你們的墳墓,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,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。」不僅如此,以利亞被說成在施洗約翰身上活了過來;根據一種常見的解釋,《啟示錄》中提到的兩個見證人就是摩西和以利亞,他們不是以肉身復活,而是由充滿同樣靈、具備類似恩賜、被呼召執行同樣職分的人所代表。因此,如果我們將使徒在此預言有一群充滿殉道者之靈的新人類興起,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,這與預言的類比並不矛盾。根據亨斯登堡(Hengstenberg)的觀點,使徒看見了殉道者的靈魂在天上。他們在那裡登基。這就是他們的第一次復活。「毫無疑問,」他說,「我們在此處所說的第一次復活,首先應當理解為福樂的第一階段。」
  4. 約翰並沒有說殉道者的身體要從死裡復活。他說:「我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……被斬者的靈魂。」聖經從未如此描述死人的復活。殉道者在某種意義上被說成是活過來,但並未提到他們從墳墓中復活。第一次復活可以是屬靈的,第二次可以是字面意義上的。教會可能會有一個極其繁榮的時期,參與其中將是巨大的福分。有人說這個論點沒有說服力,因為使徒並沒有談到靈魂的復活。他只是說他看見了殉道者的靈魂;正如在第六章第9節所說:「我看見在祭壇底下,有為神的道……被殺之人的靈魂。」根據第20章第4節,先知先是看見了處於死者狀態的殉道者,然後看見他們活了過來。然而,這個論點並非僅僅建立在「靈魂」一詞的使用上,而是建立在一個事實上:聖經中從未以這裡描述殉道者活過來的方式來談論死人的復活。
  5. 常見的千禧年主義教義是,當基督降臨在地上親自作王時,將會有一次字面意義上的復活,這發生在世界末日之前一千年,而復活的聖徒將居住在這裡,與基督一同分享祂作王的榮耀。但這似乎與《哥林多前書》15:50 的教導不一致。保羅在那裡說:「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說,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,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。」這裡明確斷言,我們現今構成的身體並不適應神國度開啟時將存在的狀態。我們都必須改變。由此可見,屬靈的身體並不適應我們現今的生存方式;也就是說,它並不適合或設計用於地上的國度。路塔特承認這一點。他承認更新或變形的身體必然預設了一個更新的地球。他也承認,當信徒的身體如此改變時,他們將被提到空中,與基督一同居住在天上。當基督顯現時,祂的子民將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。賓格爾(Bengel)及其後的其他人,試圖通過假設復活的聖徒不是從字面上的耶路撒冷,而是從天上來統治這個國度,來調和這些承認與地上榮耀國度的理論。然而,這是在引入一種聖經之外的推測性觀點。
  6. 在談到猶太人歸回本土時已經說過,這種關於輝煌地上國度的整個理論,是猶太教的殘餘,與福音的屬靈本質不符。

以上所述皆懷著謙卑與順服的心。經驗教導我們,對未應驗預言的解釋極其不確定。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,關於基督第二次降臨以及隨之而來和之後發生的事件的預言,將會令註釋家們的期望落空,正如猶太人關於第一次降臨的預言如何應驗的期望落空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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